国人初到美国,往往会觉得美国的阳光格外明媚,这当然不是因为美国太阳比中国的明亮,面是人家空气没有受到什么污染。其次会发现美国人特喜爱阳光,海滨、草地上挤满了晒太阳的人们,大街上见不到有人打太阳伞而在户外活动,也不像中国人那样选阴凉的地方,而是在太阳底下进行。美国姑娘们以把皮肤晒成褐色为美,太阳晒少了,还要专门在室内用紫外辐射时如果美国化妆品像在中国那样以“美白”为号召,定然是卖不出去的。
但这种热爱阳光的文化导致了一个严重的后果:皮肤癌成为美国发病率高的癌症,每年大约有100万名美国人被诊断得了皮肤癌,近一半的美国人65岁时至少已得过一次皮肤癌。 90%的皮肤癌是因为皮肤过度暴露在阳光下起的,特别是对浅肤色的人影响更大。因此美国皮肤癌基金会有-句著名的号:“如果你崇拜太阳,祈祷你不得皮肤癌。”
这就催生了一个庞大的防晒霜市场,光是获得美国皮肤癌基金会推荐的晒霜品牌就有60多种。它们的化学成分其实都差不多,包括两类:有机的成(例如二苯甲酮-3) 能吸收掉紫外线,无机的成分(例如氧化锌) 则是不过的颗粒,用来反射掉紫外线。
为了吸引消费者,各个品牌的防晒霜往往标榜具有一些特殊的性质,如号称能防水,能全日防晒,防晒系数高等等。反正般的消费者对防晒没有概念,觉得越高越好。为此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在1999年作定,防晒霜在标注防晒系数(SPF )时不能高于30, 30以 上的标为30+。不个规定似乎并没有被严格执行,我在美国就买到过SPF45的防晒霜。
防晒系数是根据防晒霜延缓阳光晒伤的程度测定的。例如,如果一个露在阳光下过了12分钟皮肤会晒伤,那么涂了SPF 10的防晒霜,就能保护120分钟后才被晒伤。这是1962年就开始使用的一个标准。但是这个标准能完全反映防晒的效果。
这是因为阳光中紫外线能对人体产生伤害的有两类,波长短的(波290到320纳米之间)叫UVB,波长长的(在320到400纳米之间)叫UVA。晒伤的是UVB,因此防晒系数反映的是对UVB防护效果。但是UVA虽然不晒伤,却能深入到皮肤的深处,是引起皮肤变黑和过早老化的主要因素,和UVB-样都能导致皮肤癌。而且,UVA对皮肤的损害能持续很长时间.不照阳光也还会继续累积。有一项研究表明,用相当于正常阳光辐射量的UVA两周之后停止照射,过了16个月,还能在皮肤上检测到紫外线导致的基因而且突变量持续累积,可到32倍。
在UVA的危害被人们认识到后,市场上各种品牌的防晒霜又都纷纷声称能外线提供广谱保护,意思是不仅能抵挡UVB,也能抵挡UVA。但是对UVA护效果如何,却没有标准,难辨真假。
为此,FDA发布防晒产品新规定草案,除了把防晒系数的限制提高到50+,主要就是要为UVA的防护制定标准,用1到4星表示对UVA的防护效果低。
其实,防晒霜究竟能起到多大的防护作用,是一直有争议的。有的研究甚为,如果防晒霜使用不当,不是每过2小时就涂- +次, 对皮肤的损伤反而。不过,紫外线能够导致皮肤癌和皮肤过早老化,却是没有疑义的。保护天的最好办法是躲避和遮挡阳光,使用防晒霜只是最后的选择。